法律咨询

我2012年在一家单位工作并签订有用工合同,和同里面写有单位在用工期间,单位负责给我缴纳养老金等其它费用,可是我的人事关系没有转到这家单位,原因是我原先的单位保留着我的人事关系,并负责给我缴纳多部分医疗保险金,因其原因我就没有把我本人的人事关系转到这家单位,我本人给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由原单位负责将养老金交到建工路社保中心,并给我开具单位收据,我用此收据能否在现工作单位报销部分费用?请您给与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16 10:11: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