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开车在十字路口,撞伤一位年轻男子,小腿骨折需要住院手术,车子已被对方保全,我的车子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只给10000元,我实在没有钱付医疗费,只有车子,我愿意将车子卖了作为补偿,但是现在需要做手术,我和伤者家属商议,让他们先垫付医药费,车子卖了之后可以作为医药费补偿,家属不愿意。如果我借钱给病人做治疗,那么我的车子能拿回来吗?如果我的车子被法院裁决卖掉作为医疗,那么我之前付的药费,是不是多出了呢?我下一步该怎么做呢?明天病人需要动手术没有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