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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销售工作的,工资一部分是底薪,一部分是销售费用(销售费用由自己支配,只要能把销售任务完成,费用可以归自己),银行每月代公司发工资给我们,也分成两次打款,销售费用那部分的打款名称为报销,但我们从没贴过任何报销发票,现在公司要辞退我却只按底薪的N+1赔,请问是否合理,能否要求公司把销售费用(报销)一起算上赔偿

其它综合
2013-04-15 23:47: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用人单位已经规避了法律对他不利的规定。单方辞退的话,你只能得到工作一年赔一个月的工资赔偿(按底薪算)。除非你能证明那些报销也是你工资的一部分。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公司是单方面的把费用在银行做成了报销,并从未得到过我的认可,如果要和公司打官司是要我提供证明:报销是工资的一部分,还是应该由公司提供证明:这块费用属于报销呢?如果要我提供的话事很难的,谢谢
    解答:用人单位是不会提供证据证明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的,他们先前这样做,就是规避法律。你主张,当然是你证明。
  • 可以要求公司把支付给你的费用一起算上赔偿
  • 应是工资的一部分
  • 销售费用如果合同里面未写上是工资的一部分,在计算补偿金时是不能作为工资处理的。公司辞退应支付2倍的补偿金,不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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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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