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五年了,当时法院调解离婚的。内容是孩子女方不要判给了我,女方每月接孩子两次,每月第一个星期和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五孩子放学接孩子,星期一送孩子上学,每月抚养费200元,这是主要的内容,因为我不愿意多纠缠就这么答应了,随着孩子长大上从上幼儿园到上小学,现在孩子已经上三年级了,上幼儿园孩子学习不紧张时我感觉无所谓,就一直按照调解书上的执行的,甚至尽量满足女方见孩子的要求,随着孩子上小学后,女方每月接两次孩子,作业经常地不完成或做错作业,尤其是放长假的时候孩子多的时候在女方处呆一个月的时间,女方接孩子的时候说的好好地辅导孩子写作业,教孩子学习,但孩子回来后基本上都是作业没写或是只写了一点点,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们只能让孩子不停的写作业,后来在我与女方争吵与商议后女方同意在正常的上学期间每月的第一,三个星期的星期五接孩子,星期天下午送回我处,把在女方处不能完成的作业做完的作业(比如网上下载的作业),但女方经常以孩子不让她检查作业为由,很多作业没完成就送回我处,而且每次送回来都的星期天下午五六点钟,因为孩子有些作业做起来比较麻烦(比如作文)经常地弄的很晚孩子才能睡觉,而且星期一还的早到校,孩子早上不愿起床。我认为女方对孩子这是不负责任,只是一味的惯孩子,孩子在女方处总是玩,回到我处老是写作业学习,这样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我在给女方好好说这件事的时候,女方总是强词夺理说在她那这点时间不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我想问下律师同志,像这样的事情我应该咱们处理,我给女方谈,她根本不给我好好地谈,我说上学期间不让她接孩子,放假的时候在她那多呆点时间,她不同意还给我闹,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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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做出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要求法院中止探望权。但从你说的来看,女方也是很关心孩子,。。。所以,你现在可以法院增加抚养费,并减少探望次数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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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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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并减少探望次数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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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报纸上公告,然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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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