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2011年结婚,一起生活后我们有很多地方和不来,因为他是北方人,我是南方武汉人,我现在想离婚,可男方不同意还把结婚证藏起来,没有结婚证我就离不了婚,还有我们结婚时我借给他的十几万我想一并要回,借他的钱,他有打借条在我这,上面说明是我婚前财产,请我我能够申请妇女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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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没有结婚证不是解除婚姻的障碍,可以到结婚的民政局调取结婚相关信息,另户口本里也有是否结婚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双方有婚姻关系的直接证据。另如果是婚前打的借条,可以视为你的个人财产,在处理财产关系时,可以一并要求分割。如果符合条件。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且无法修复。只有具备的上述要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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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至于借款,若属于你婚前的,可以起诉要求他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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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件直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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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证可以开证明就可以了,如果有你所说的证据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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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2、如果有借条,证明为婚前财产,可以要求男方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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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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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2、如果有借条,证明为婚前财产,可以要求男方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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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