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矿领导违规安排叫我发放炸药给无证人员使用(领导签有单子)被公安局查获,他们叫我一个人承担下来,我被处行政拘留10日,现在他们却卸磨杀驴,对我不公,所以我想说出真相,拿出他们签的单子,追究签字领导的责任,我去派出所问,他们说我当时没有说出来,属于包庇,同样我也要和他们一样,再次被行政拘留10天,请问这样合理吗?因为当时说出来的,我们领导会扣降我的工资开除我,说事后会安排好我的工作的,所以就没有说;现在我要求还事实的真相,这种是不是属于包庇?同样我也要和他们一样,会再次被行政拘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