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供应商,2010年到2012年止,我一直给一家企业供配件,有的时候我自己送货到对方公司仓库,有时我通过快递给对方公司,平时每月与对方公司财务对账,我们双方从不签字盖章,对方公司也每月付我一点货款,但都有余留货款,2012年8月份,我们停止合作,双方也对了平时的流水账,注明发货日期,数量,金额,余款为19万多。但双方都未签字盖章。我到现在要过好几次了,对方都不给,我现在可以起诉吗?我现在只有平时的快递单和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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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详细的送货单据以及相应签收,可以起诉索赔,具体起诉事宜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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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所有证据起诉,必要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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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要打赢诉讼,需要与律师详细沟通,查证你手头的这些证据是否全面。才能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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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还是需要补充证据,不然很容易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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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字,不盖章。无法说明是对方认可。建议携带证据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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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货品的金额的,可以起诉。
杭州徐明伟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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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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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及早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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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对方签字,建议补充证据后起诉,如需帮助具体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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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的有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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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