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一朋友问我借了2万多块钱,他写的借条,也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条中有句:如未能按时归还,按日利率的5%计算归还,可他只按约定日期还了一万,现在距还款期己过去了近两个月,我多次催要未果,按日利率的5%计算,算不算放高利贷,请问此借条有法律效力么?
2.他去年借了钱,没过两个月就回老家了,也不接我电话,这个借条是我们去他老家找到他后才补写的,他当时没钱,就写了欠条,还口头约定报销我们去找他的差旅费。。。距双方约定的还款期己过了两个月,现在又找不到他人了,请问我怎样追回欠款,可否问他要差旅费或者借条中双方约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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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但是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利息的四倍。
追问:起诉的话,现在那个利息是按银行四倍支付给我,还是只能追回欠款,没有利息。起诉可否胜诉?程序繁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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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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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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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