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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本人去年11月在大旺某厂上夜班期间将左食指压伤压断,去万隆医院接上去了但失去关节,而食指无法动,看上去只是皮包着骨头。而2013年3月4号就回到厂里车间上班安排轻松点的活,一个多月后4月11日厂里就说没这样的工作岗位,意思是说让我去别的工作岗位,而我的手指还做不了重活,且最近下雨会痛,所以我今天没去上班,厂里会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到2014年9月1日到期。而且这么久了工伤还没鉴定了,2月工伤工资没发说这个月一起发,这厂做法对吗

其它综合
2013-04-13 18:44: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陈律师
  • 你好,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只要不超过一年就可以。然后再去评残,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
  • 单位做法不对。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1、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赔偿的,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处理;2、请记下王利平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
  • 协商不成可仲裁
  •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请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随时咨询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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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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