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女2005年经人介绍同居,2012年6月登记结婚,2012年9月离婚,2012年7月借给同学多年积蓄20万,现女要求分得20万的一半,请问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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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证明该20万元不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她不能证明对该款的取得做出过实质的贡献,她就无法分得该款。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本人民商法硕士毕业,司法经验丰富,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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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能证明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他有权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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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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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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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婚姻内共同财产需要看这笔急需是否为婚姻期间产生的,否则不是婚姻共同财产,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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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不能分割这笔钱的,可以直接委托本律师为你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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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规定,这属于共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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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借款的钱是否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属于就与你妻子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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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