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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收养孩子的程序,我哥嫂现在34岁,无子女,哥哥患有不孕病,有能力抚养孩子,现在有一个17岁的女孩未婚先孕,经她本人和她家里人同意我哥他们收养孩子,但是不知道这合不合法、需要些什么程序?

其它综合
2013-04-12 11:20: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 可以具体申请。
  • 你好,咨询民政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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