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今年54岁,工作34年龄了,是有毒有害工种,单位主要领导在3月6日找我谈话说我55岁可退休了,用我基本工资打八折来解除我无固定期的合同,经过我与单位协商不成后,单位在3月15日巳发解除合同通知书给我,通知书是在协商之前我拿到,现在单位认为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我上岗,我说巳不可能了,因为家人同事都是知道了,请问单位是否可反悔呢、通知书发出到4月15日要一个月了过渡协商期,过了后我该怎么处理,谢谢各位律书帮忙出点子,我要求单位按劳动法赔偿金,因为单位违法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请问是否可参照第87条赔偿,但目前单位还没有停发我工资,我可否上仲截解决,单位领导说只要不停工资就可以反悔通知书

其它综合
2013-04-11 18:32: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