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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和女方是2004年12月结婚的,(注:女方父母双亡)现居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婚前几年买的私房。由于考虑到女方无父母,所以家里的家电,家具等等都是我男方买的。婚后二人性格不合,女方有外遇,所以我提出离婚。现在女方要求家中的东西都要分给她一半!请问这个有没有道理啊?!(我们没生育子女,婚前没有进行过财产公证,不过家中所有东西都是男方婚前买的)请大家帮帮我吧!!!明天就要去办离婚手续了!

婚姻家庭
2008-04-01 22:12:4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前,属赠与,归女方所有,如果领证以后,属家庭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送给女方的首饰应视为亲戚赠与物品,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婚前房屋属你父母所买,为婚前财产,按归房产证上的登记人所有。
    家俱在另一个贴子已回答过
  • 结婚前买给女方的钻戒,项链,还有结婚当天亲戚送给女方的金银手饰(价值2万多元)这些东西归属权是谁啊?
  • 个人生活用品应指生活必须品,较贵重的物品不应认为是个人生活用品,比如男方给方买房买车也认为个人生活用品?
  • 感谢各位的热心帮助,今天下午已经离婚了!不过本人心有不甘,一切都是因女人外遇而起,吃苦上当的是我,难道讨不回一点公道吗??
  • 赞成5楼的观点
  • 房子肯定是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 婚前买给女方的钻戒,项链属赠与,婚后所买应属女方个人生活专用品,都应属女方个人所有。
  • 婚前买给女方的钻戒,项链属赠与,婚后所买应属女方个人生活专用品,都应属女方个人所有。
  • 找个本地的律师一同前往办理,离婚协议也由律师起草。
  • 婚前买给女方的钻戒,项链属赠与,婚后所买应属女方个人生活专用品,都应属女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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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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