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下,我是3月25日开始上的班一直上到4月7日,其中只休了一天,清明节也没放假也没补休,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到下午6点半,中午吃饭的时间只有45分钟,我嫌时间太长,就跟老板申请辞职,他不讲道理,就说他不爽只发了150块钱说是头三天的试用期的工资。也不跟我们签合同,也没跟我们买保险,其他同事在那有工作两三年的,都没有跟他们签合同,还有那老板是土八路出身,他没道理可讲,我说我咨询过我朋友不该只发那么点钱给我,他最后说你要去维权就去维,很拽。律师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