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一个客户以合作生意为由!以季度结算!我拿5O万投到他厂里!过了几个月!他把厂撤回乡下老家!然后以种种借口拖着,已经一年了,至今分文未还,投资的时候没有合同只打了借条,另外我帮他采购的时候,他开了支票给我,是空头支票。以上行为属刑事诈骗吗?另,还有其他几个供应商给他同样拖着貨款!也收到了空头的支票。

其它综合
2013-04-14 00:16: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