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爷爷有1处房产(房产证是爷爷名字,奶奶已过世),现在爷爷想立遗嘱,把房子给我,我的长辈(大姑,大爷,老姑,我爸)都同意,要怎么去办理? 去公证处问过,公证处不给公正,理由是我奶奶已经去世,奶奶那部分遗嘱已经产生了继承, 我爷爷只能处理他自己那部分的,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我爷爷自书遗嘱可以吗?我的长辈们都愿意写放弃他们那部分,但是他们放弃的话,就都给我吗? 不应该是和我同一辈的平分他们放弃的吗? 这样还需要和我同辈的人也写放弃吗?
以后办理继承过户的话,需要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书,但是有遗嘱(自书遗嘱)的话,他们说要到法院办理,等法院判决才行, 实在是晕了,到底要怎么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