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位孕妇,怀孕9个月,前几天公司想让我自动离职,赔偿我3个月的工资。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已满一年多,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有帮交社保。
之后我找公司谈:第一我要求请产假,产假3个月后回来在谈离职的事。我是怕我现在离职到时公司不给办理生育金。(但是公司不同意,非得让我在人事部先办理自动离职手续,产假之后再来财务办理手续,之后说会帮忙办理生育金)。“这个我不认同,我离职单上面写着自动辞职,到时候不给我办理生育金,就怕公司说话不算话。”
第二我觉得公司给的赔偿不合理,因为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赔偿工龄每月的双倍工资。(公司不同意我的要求赔偿,而且还说我过分要求,最后公司说你要做就做着吧,就当做没有要求我离职的事)。
但是事后就要求我签劳动合同,并补上之前的一年的合同,这样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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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先要确定你要不要辞职。
2、如果想要辞职,可以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双倍工资。
3、如果不想辞职,建议还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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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在你怀孕期间不能与你解除合同,建议你当面咨询,帮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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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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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 双倍工资等等,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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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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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