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前段时间想买房,但是她在京社保和个税未满5年,属于限购范围。她在京郊某楼盘看了一套现房,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声称可以用交钱的方式,由他们来帮忙办理购房资格,一点问题没有。我朋友动心了,于是交了2万元定金。回来后,经过查询,发现通过花钱这种手段来取得购房资格,恐怕会面临很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最后房产证可能都拿不到。于是向售楼处要求退还定金。售楼处答应退还,但是已经拖了将近一个月。请问定金能否退还?应如何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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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退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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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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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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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购房,定金可以退还。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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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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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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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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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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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主张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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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