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份有出交通事故,我是小汽车,我就刮了点漆。对方开电瓶车,对方人受伤,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做了胫骨平台手术,住院用5.1万医药费,我垫付了4.6万,要等一年后拆钢板才能结案。现事故责任我是主责,对方次责,我7她3,下周责任书就会出来。因我有保险,交强和商业险都有买。对方一直说自己没钱,要我负全责,交警也说我有保险,可以帮么帮下他。
我就想咨询下:
1、这种情况我该担全责吗?担了全责会不会有什么后患?
2、有人说可以写保证书,然后担全责。让她写好本来的责任划分,不得以此事做为要挟要求保险赔付的额外金额。但这种保证书有用吗?好像法院是只认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的。还会被说成骗保险公司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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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全责 由交警认定
有人和你协商让你担全责 你自己想一想该不该担全责 1 这钱是不是你出,如果不是你出,那你不就是在帮一个人同时又害一个“人” 2 害一个“人”之后,你下次买保险的时候,估计不会有优惠给你。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并不是100%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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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70%的责任,建议让对方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据给你,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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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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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承担,法院根据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认定,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来了,你就不存在承担全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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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那样的话是涉嫌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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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比例是按照交警的认定书定,赔偿时也是以认定书确定比例的,因此如果交警说你担次责,你不必担全责。如果你明明是次责以全责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得不到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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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骗保的嫌疑,还是按照实际的责任进行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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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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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70%的责任,建议让对方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据给你,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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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