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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于2013年3月29日驾驶一解放罐车,车上装载29吨粗苯,沿一条省道自西向东行驶,在4:50左右撞在一坏在路边待修的东风天龙货车,车上装有2700只暖瓶胆,后车将前车推出56米,后车罐中粗苯溢出并迅速燃烧以致于引燃前车。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灭火后,发现两具尸体,其中在后车左前方15米左右一具为我弟弟,另一具为押运员。据警方介绍,故障车辆在此已经停放了2个多小时并在车后放置了一警告标志牌,与两大三小共五块石头,但是现场并没有发现标志牌。请问:1.前车是否有责任?2前车只有交强险224000元,3.我弟弟在此事故中应该负什么责任?4.我弟弟车所入保险为交强险224000货物自燃爆炸损失险225000车上司机及押运员险200000车损385000三者商业险1000000 5.我弟弟最后能获得多少赔偿

其它综合
2013-04-07 08:26: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前车应该是有责任的,应当负次要责任。2、你弟弟因为追尾,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3、交强险是用来赔偿前车的人及车辆损失的。自燃爆炸险是赔偿本车的车辆损失的,关键看有没有本车人员险,这是最重要的,另外,你弟弟的车主要赔偿你弟弟。很难三言两语说清你弟弟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建议你来电话谈详细情况,具体计算。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约时间面谈。
  • 你好 1、如果是违章停车的话 得承担责任
    2、至于你说的后边的需要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来确定你弟弟的赔偿数额
  • 你弟弟作为追尾车应承担主要责任。只要有责任就可以在交强险及司机险内赔偿。
  • 死亡赔偿数额在50万左右
    建议请律师帮你处理
    要求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1、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2、对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详情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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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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