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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2007年离婚。南京各人名下一套房。口头协议以后都给儿子。当时儿子14岁。2011年我名下这套房坼迁。我拿了129万。还完房贷还剩106万。我在银行办了两张本票给儿子。当时儿子未成年。银行卡和生份证都给他爸保管。我儿子是1994年6月28日出生的。离婚时儿子抚养权在我这儿。可现在。他爸自己那套房不给儿子住。连我给儿子的坼迁款他也一分不给。我想让儿子告他。可又当心这样做会影响孩子以后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不连累儿子我自已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我的那笔坼迁款吗。儿子现在在外到处租房住。我想给孩子一个家 求你们帮帮我。

其它综合
2013-04-06 14:52: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们离婚时,是口头协议房产给您的孩子,现在对方反悔,您需要搜集证据。否则,难以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追问:那我自己给我儿子的那笔坼迁款能追回来吗。那是我名下的房子
  • 那你可收集证据主张的
  •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可以起诉主张权利。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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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