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弟弟在2013年1月份,我弟弟和他朋友一名男子在练歌厅玩,小姐在练歌厅玩的时候我弟弟给这名小姐小费500元,然后出来一起喝酒,喝酒时在酒吧两个人发生吵架,因为那名小姐瞧不起我弟弟说没钱,在酒吧出来以后我弟弟生气了,给那名女子拽一下头发了,然后我弟弟说我给你加钱你上去吧,这名女子答应了,一起上去后我弟弟困了,没跟小姐发生性关系,就睡觉了,这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睡了一会我弟弟行了以后是凌晨4点左右,跟那名小姐发生了性关系,然后又睡觉了。睡完觉中午12点左右我弟弟醒了,然后那名女子也醒了,那名女子问我弟弟不给钱啊? 我弟弟说下次我再去玩的时候一起给你吧。就这么说以后我弟弟先回家了,发生后第二天那名女子给昨天一起喝酒的男子打电话说昨天跟你一起的男子打我了,那名男子给我弟弟打电话了,我弟弟给这名男子1000元,让他去看病,可是跟我弟弟发生关系的女子没收到,等过2个月后2013年3月份这名女子报案了,说我弟弟强奸她了,我弟弟没承认,我没强奸她,所以在拘留所呆了15天后检察院说证据不够,给他释放,释放时在公安局办取保候审,可是取保后过3天给我弟弟逮捕了,也没跟我弟弟问什么就给他羁押了。 我想问:1 ,要是我弟弟真没强奸不能冤枉蹲监狱吧? 2,要是证据还是不足逮捕后能取保吗? 3, 要是我弟弟真冤枉被那名报案女子玩了,还在拘留所呆了这么长时间可以反诉吗?

其它综合
2013-04-04 14:14: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