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快一年了,小孩判给男方,当初协议上男方要600抚养费,但是我现在不想把抚养费给监护人,请问我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可以让对方不和我吵抚养费吗?例如我可以在银行开个户口每个月存抚养费进去,到了18岁给小孩,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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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不符合抚养小孩的情形,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您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以保证孩子的正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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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方同意才行,抚养费是抚养费孩子的费用,是每个月都在发生的,你可以一次性给完对方,但是等到18岁再给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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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先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可将抚养费如何支付在该诉中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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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