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先生,你们好! 首先非常感你们的免费咨询!现在大概把事情经过说一下!有一个男子在网上通过征婚交友的方式行骗女子!他在网上发布的征友信息说明是以终伴侣为目的!他向网上征婚的女子发出留言并取得联系后想方设法取得对方的信任并与他以男女朋友相处!事实上他同一时段同时与几个女子以这种关系交往!并以各种手段和借口取得对方信任并自愿借给他钱!5月底,其中一名女子A联系上其他两名受害女子,并互相告知都有相同的遭遇!才证实他是个网络骗子!到现在已经确认他就从这三个女子手中骗走了5万多元(行骗这些钱的过程手段中有相关信息可以证实他肯定有其他同伙!)!而且只有两人(A,B)有借条,这些借条都是找理由逼他写的!另一女子C的钱比较少,才一千多,05年5月下旬已跟女子C登记结婚。这位女子也是受害者之一,对他一无所知。几个女子知情后继续以以前的关系与他周旋取证,6月初几个女子带上所有证据到该男子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报案并已抓到人,立案把他拘留起来了!派出所给的报案回执中说明,只有A,B的构成诈骗!C的不构成骗婚。报案后我们才知道他在当地派出所已有两次案底!均被家属保出!受害者有调查过该男子的家属工作单位,证明他的家属有这样的关系能力。受害的这三个女子是在去年12月底和今年3月初之间和他联系上的。我们还有相关信息证明受害者不止这三个女子!但有的没有联系上,有联系上的受害者也表明有骗到感情但没有经济损失。所有受害者的联系方式几乎都在他的手机上!联系上的女子联系方式也是从他那想方设法得到的。 而且现在我们知道他将所得的钱都进行了挥霍(有相关信息证明他是赌博或其他消费)!到目前为止他无法偿还这些损失! 一开始公安说我们只是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虽然带有欺骗行为,但我们有借条在不形成诈骗!后来我们有证据证明,他婚后还是以同样的身份和关系与其他女子交往,并还以各种借口和手段向对方要钱!但后来这些已经被识破而没有得呈。公安才给以立案。我们有手机信息和网上聊天记录还有邮件,电话录音为证据。 我的问题: 1,这样能否给他定为诈骗罪?  2,如果定为诈骗罪,那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   我在网上查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在三万到十万以上,就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但又看到有些案件定的罪行又不是以这个数额为标准。 3,以诈骗的数额为标准的话他这样应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 4,如果证实他将所得进行了违法犯罪活动或挥霍无法偿还,是不是情节严重? 5,他有案底,开庭后受害者有权得知他以前案底的案情吗? 6,有案底能否影响现在对他的定罪轻重? 7,他被抓后他的手机已被公安没收,公安可以从他的手机上得到其他受害者联系方式并与其联系吗?前面这些受害者是否有权从公安那里打听知道其他受害者吗? 8,如果他招供出有其他行骗同伙,会不会减轻他的罪? 9,报案后已将人拘留,现在如何确认他是在拘留所拘留当中呢?   因为受害者想了解是否被家属保出,因为知道家属有关系。并且几个受害者都是在不同的地方。 10,他在刑拘期间他的妻子C能否和他协议离婚?或者起诉他?这个是否一定需要律师协助? 11,派出所给报警回执时说,叫受害者回去等通知,受害者是等检察院的通知还是等公安的通知呢? 12,立案审查是不是需要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一般要多长时间? 13,又如何确定这个案件检察院是否在审查当中呢? 14,如果给他定了罪,不管他能否有能力偿还这些钱,法律上是不是一定要他还呢?那我们如何要他还这笔钱? 15,如果他现在无能力偿还,他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16,在等的检察完审查过程中主要要做那些准备工作? 谢谢!期待你们的答复!

刑事行政
2005-07-15 21:25:01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嚯,问题真多。
    1,这样能否给他定为诈骗罪? 
    要看情节与证据。若按你们讲的,原则上是。
    2,如果定为诈骗罪,那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
      我在网上查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在三万到十万以上,就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但又看到有些案件定的罪行又不是以这个数额为标准。
    各地标准不同,在天津市数额较大是指3000至4万元。4-20万元是数额巨大
    3,以诈骗的数额为标准的话他这样应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
    3年以上。
    4,如果证实他将所得进行了违法犯罪活动或挥霍无法偿还,是不是情节严重?
    一般不是。
    5,他有案底,开庭后受害者有权得知他以前案底的案情吗?
    无权。
    6,有案底能否影响现在对他的定罪轻重?
    可能。
    7,他被抓后他的手机已被公安没收,公安可以从他的手机上得到其他受害者联系方式并与其联系吗?前面这些受害者是否有权从公安那里打听知道其他受害者吗?
    公安机关如何办案,你们可以提供线索,但相关情况一般保密。
    8,如果他招供出有其他行骗同伙,会不会减轻他的罪?
    可能会减轻或从轻。
    9,报案后已将人拘留,现在如何确认他是在拘留所拘留当中呢?
      因为受害者想了解是否被家属保出,因为知道家属有关系。并且几个受害者都是在不同的地方。
    去问办案单位。
    10,他在刑拘期间他的妻子C能否和他协议离婚?或者起诉他?这个是否一定需要律师协助?
    可以起诉离婚。
    11,派出所给报警回执时说,叫受害者回去等通知,受害者是等检察院的通知还是等公安的通知呢?
    应该及时找办案单位。
    12,立案审查是不是需要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一般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的侦察期限要看是不是羁押了犯罪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起诉期限1个月。
    13,又如何确定这个案件检察院是否在审查当中呢?
    直接问办案人。
    14,如果给他定了罪,不管他能否有能力偿还这些钱,法律上是不是一定要他还呢?那我们如何要他还这笔钱?
    可以起诉附带民事诉讼。
    15,如果他现在无能力偿还,他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已经回答了。
    16,在等的检察完审查过程中主要要做那些准备工作?
    准备应诉,可委托律师。
  • 各位律师大家好:
    首先感谢免费咨询.我想请律师,但是我不清楚当事人究竟犯什么罪,我该怎么办?
  • 谢谢!刘律师的答复!真的非常感谢!
  • 11,派出所给报警回执时说,叫受害者回去等通知,受害者是等检察院的通知还是等公安的通知呢?
    应该及时找办案单位。
    13,又如何确定这个案件检察院是否在审查当中呢?
    直接问办案人。
    现在的办案单位,不说大家都知道,老百姓的鸡毛蒜皮事。。。问不对人,一问三不知,要不就是没轮到班。。。
  • [quote][b]以下是引用[i]康乃馨hjr在2005-6-7 23:39:00[/i]的发言:[/b]
    各位律师大家好:
    首先感谢免费咨询.我想请律师,但是我不清楚当事人究竟犯什么罪,我该怎么办?
    [/quote]
    晕菜了!怎么跟到俺的帖子说这个让人云里雾里的!!![em00][em00]
  • OK!谢谢!再努力!!这年头谁叫俺是平民百姓!
  • 打了警务监督电话!他们都不知有这个案情!这也叫监督!?要我们直接去问接案人!
    问了接案人说现在他们不知道这个案情了!要等检察院通知!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难道立案了就直接交检察院了?连侦察都没有?我们提供的证据也不取证是不是有效的法律证据!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也无从证明嫌疑犯是否在刑拘当中。。。。
    律师们,我们现在接着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委托律师才能办呢?但有的律师也说了这么小的案件,公安也不甩律师的。。。。。。
    天啊,法律是为谁说话。。。。现在不知道要找谁了。。。
  • 再请教各位律师们:
    这个骗子如果被判后,通过民事诉讼,他现在没有经济能力,这些钱以后还能不能一定要他还回来?如果判决无法强制执行是不是他要负刑事责任呢?谢谢!
  • 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
    请问一下那些钱怎么样一定要他还?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了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了但是他没有能力还钱是不是判刑会重?如果他的家属帮他还了应该是不是减轻他的刑事责任?现在就只想知道如何要他还钱。。。谢谢!
  • 请问我这个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吗?我们国家对精神赔偿没有什么数额标准的吧?
    期待回复...
    谢谢!
  • 有没有人能帮我回答呀,下面的问题:
    如果判他坐牢,但现在他没有钱还,等他刑满释放后有经济能力,我是否还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其还这些钱?
    谢谢!
  • [quote][b]以下是引用[i]马国华律师在2005-6-9 21:09:00[/i]的发言:[/b]
    到’公安法制科,要求近期答复,否则追究其“不作为”。
    [/quote]
    晕啊!现在这个人竟然以证据不足被放出来了!但我们当事人还没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更不知道是资料到哪里就说证据不足!被告家属有点背影,看来是他们在搞鬼的,当初立案时说证据足够而且他自己也承认了所骗钱经过!我们是不是要再向上一级部门继续告?但被告又要求我们放过他!而且他很担心我们一直搞到底!不知是不是真的是证据不足出来的!
  • 7月7日 发出不于逮捕令:他的诈骗主观意识不明确,他承认了他借钱,不是骗,跟所借的钱数目,并留有借据,他承认所借的钱都拿去买手机或做生意,现在还没有回收(这些都没有证据,只是他主观上的承认),故意诈骗不明显。他在网上征婚交友是以实名实姓,和真实的联系方式交往,并且所说的家庭住址也是真的,他留下借据并没有和当事人主动失去联系,并且案发前他并没有逃跑。所以不构成诈骗,不于逮捕。

    受害者有与交往过程中借钱的理由电脑聊天信息,知道受骗前他婚后交往的手机信息(还是以夫妻相称,并继续找借口要钱)。借据是以强硬手段让他留下的。

    他的家庭背景是真的,但他根本就是个无业游民。从其父口中了解到从小就不学好,他是当地派出所的常客,但只留有两次案底,便被家属保了。

    请问他这样很难定为诈骗吗?诈骗的前提要件是什么?否认其罪的要件又是什么呢?

    现在人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 晕啊!!!就这样让也消遥法外!!!!有律师有把握给他定这个罪的吗?
  • [quote][b]以下是引用[i]康乃馨hjr在2005-6-7 23:39:00[/i]的发言:[/b]
    各位律师大家好:
    首先感谢免费咨询.我想请律师,但是我不清楚当事人究竟犯什么罪,我该怎么办?
    [/quote]
    你说什么?没头没脑的! 让人看不懂!!
  • 可以直接找公安 催办。
  • 到’公安法制科,要求近期答复,否则追究其“不作为”。
  • 要求公安法制科尽快答复,否则告他公安行政不作为。
  • 请法律监督机关出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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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