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别人向我借款200万元,3个月还,可是到现在2013年4月20日就2年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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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搜集对方可能财产的线索 立即起诉 申请财产保全 否则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您就无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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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过2年时效后,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可能不再受理了。可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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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起诉,两年内未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就失去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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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好;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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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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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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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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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