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的弟媳妇凌晨破门而入,打了我公公还损坏其家里的财产。为此事,我前去叔叔家讨说法,不料叔叔将我推倒在地,我老公见状,一怒之下打坏了叔叔家大门玻璃和防盗窗的二根杆子。为此事,村级和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公公诉状于法院,人身侵犯。并未财产之事讨说法,念在兄弟之情。可叔叔不顾及手足之情和亲情,将起诉侄子,赔他财产损害。法院受理于2011年6月16号开庭,未判决。为此事,我们也以为此事已了。未在意,可2012年11月份才做评估,法院断断续续传我老公取证。请问此案是否已过时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