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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儿子现在一岁,我现在跟我老婆离婚,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应该有多少?我可不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我老婆无工作,脾气也不好,娘家是农村的。我家是在市内住,而且旁边就是小学,中学,高中。还有一点我是回族的。

其它综合
2013-04-01 16:09: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岁的孩子一般来说是判给母亲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争取的。因为法律的目的是让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跟谁生活更有利!孩子小,一般判给母亲,但不是绝对的!比如说,你这种情况,老婆无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脾气不好,可能虐待孩子。你的条件比较好,跟着你生活更有利!所以,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 夫妻离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你也可积极争取。
  • 小孩抚养问题,你可以去争取,但最终判给谁,法院会综合考虑,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百分之20至30
  •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 一般情况下幼儿由母亲扶养,如果小孩母亲不适合抚养小孩,也可以由男方扶养,由女方出抚养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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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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