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下我丈夫瞒着我借了信贷及向他的同事们借了好几万的外债,在瞒不下去的情况下,承认了所欠下的债务,请问如果我跟他离婚了这些债务我需要承担吗?这些钱不知道去向,也不知道为何用的。另我们共同买了一套福利房,是由公公的工龄,以他的名额来购买的,现在房产也是家公家婆的,但是当初买房的时候说明了是我们的,钱也是由我们出的,他家还有一个弟,向这种情况如离婚,这房子跟我有关系吗?谢谢,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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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你是有义务共同承担的,房子除非,你们找到当初买房时,说明归你们的约定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是有你们出钱,否则,房子归房产证上登记人所有。
追问:谢谢翁律师,之前有写过一个所谓的证明,讲明这个房子是由我们购买,以后只要不出售就是我们的,如果要出售的话要分一半给小叔子,本来是说写协议的,但是他们给过来的是一个抬头为家人合资购房的说明,里面也有描述是我们给了多少钱等,有家公及小叔子的签名,没有手印,能有效吗?也没有家婆的签名。如果要求过户可以吗?且该房子的产权还只有70%,如果过户还得多交几万的土地税之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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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房屋该如何分割:
在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的财产权益,而取得房产证也是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及后续付款行为所致,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的处理:
根据《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一)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二)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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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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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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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婚,房子多少是可以分配一些,但债务需证明你们是没有共同生活,由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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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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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债务,房子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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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债权债务、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请记下曾永前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特殊案件可先办案后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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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婚,房子多少是可以分配一些,但债务需证明你们是没有共同生活,由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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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