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约100户专业市场经营户,在2005年与贵阳市某酒店下属的商场签定了8年的租赁合同,将于2013年6月底到期。但该酒店所有人在未通知我们承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整个酒店及商场整体转包给其它人,在我们承租期内,现在该承包人要求我们全体租户在6月底合同到期后搬离。请问1,酒店所有人与其它人签定的有关合同是否合法。因我们听说,在合同到期时我们原租户是否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同原业主签续租合同。如有,可否认定原酒店所有人与其它人所签合同关于我们商场方便的是否涉兼违法。如我们承租人提告人民法院要求宣布该合同涉及关于商场部分为无效合同。能否得到支持。在法律上有关于此类纠纷的明确条款吗。另如果我们起诉,应请哪方面专长的律师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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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享有优先权,酒店的行为(如你所说属实)不适法。
第二,根据你所说情况,该合同非无效合同,应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如该合同侵犯你们的合法权益,你们可申请法院撤销或变更侵犯你们合法权益的部分。
第三,如起诉,应委托合同法律方面有专长的律师。
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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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合同的效力待定;2、租赁优先,可以起诉租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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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而定。如需贵阳律师帮助请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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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