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劳动者;
乙方以甲方未遵守劳动合同劳动时间为由,提出辞职;并于次日离职。但甲方以乙方未得到甲方允许,强硬离职为由,扣除乙方当月工资。面对如此,乙方已与甲方协商,但未得到应有的报酬,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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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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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到劳动局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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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商解除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迫使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获得你工作年限月数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不同意,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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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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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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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