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9日,在某地见到他,我说分手他不同意,从见面他就拉着我,根本没有机会走开,曾经又一次差点走掉,却被他的匕首威胁,到宾馆开房,说陪他了就放我走,在房间他也曾多次拿出匕首,在我面前晃动,玩下午18.30的时候我终于离开了他,答应他的条件是不分手,当我走了之后,我就把他的号码拉黑,随后在23.10左右他找到我家里,在我家里胁迫我,让我和他走,在旁边人的劝解之下,他用匕首划伤了我的脸,我脸缝合了50多针,毁容了,他却跑了,他家人也不管,现在**医院花了很多钱,他是故意伤害我导致毁容,我希望他可以坐牢,或者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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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故意伤害,建议及时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即使构不成刑事责任你也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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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伤害程度鉴定,以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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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进行伤情鉴定,不论对方是否构成犯罪,你都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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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嫌疑人归案后你今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追问:他是江苏人,事情发生在西安,我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报警,警察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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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