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面试时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2000元,但当时老板说怕不满三个月试用期就走了,所以每个月扣了500元在公司,说试用期3个月满的时候给我们。现在试用期已满,老板却说这500是看工作表现给的,出难题刁难,不肯给这3个月一共1500元。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还有我们公司严重拖欠工资,现在已经3月底了,我们公司所有人的工资才发到去年12月,请问怎么办?(我们公司所有人的劳动合同都是按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签的,所以合同上只有每个月1100元,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