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被从小巷出来准备进入机动车道的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小巷限速20,机动车实际行驶速度40-50)从侧后方撞倒,致使电动车严重受损,我腿部和腰部扭伤、膝关节严重积血。请问:本次交通事故双方责任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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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对方系机动车,应当首先由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之内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才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负担。因此,结合你的伤情,事故责任划分对于您这起交通事故赔偿影响不是特别大。我代理过很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案件,你可进我主业寻找手机号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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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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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察现场、询问证人后作出,但从你的叙述看,你们双方都有责任,对方的责任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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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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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说法应该是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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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以交警的事故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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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