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地政府计生委规定,应当取得准生证,或应补办相关手续。如违反《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规定,应按以下处理:1、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按本办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依法结婚后,虽然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规定,但未经批准或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但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留用察看处分。4、 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以上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