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我已经结婚十年,生有一儿(10岁)一女(4岁),我们是普通的家庭,没有什么财产,只是一般的收入,十年期间被他打了四次,今天又被他打了,这次我不想忍了,想和他离婚,请问怎么办,要求赔偿些什么损失呢?我想要儿子,这样会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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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对方存在法定过错,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请记下曾永前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特殊案件可先办案后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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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离婚的,向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处理;在结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在离婚时均等分割; 小孩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决定抚养权归属的,一般是每个人一个小孩抚养的 2、请记下王利平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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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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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