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到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训练 ,多次拿到团体和个人金牌。 在2013年1月21日被教练踢断腿骨, 一个星期孩子腿肿了才给到医院检查拍片 ,我们通过和儿子同学聊天才得知儿子受伤是教练踢断的,教练老师一直隐瞒2个星期,我们和孩子付出这么多,就这一脚毁了孩子一生,我们在这7年中为了孩子联系蹦床付出的太多太多 相信每个当家长的都会有体会!孩子一会也不能继续训练了。现在学校要我们出价,要是轻伤应该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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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是可以自行和解的,教练涉及故意伤害犯罪,但也可以不报案。毕竟教练是恨铁不成钢,伤害孩子并不是他本意。赔偿问题与学校协商解决为好,没有一定的数额限制。按新司法解释,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准。如果不能和解,只判决医疗费等直接发生的物质损失,不给付残疾赔偿金,就没有多少钱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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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故意伤害,可以要求追究教练的刑事责任。赔偿问题根据伤残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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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