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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虎门某电子厂上班,老板经常拖工资,有时两个月才发一次。进厂时有问过,厂规也有写明,本月工资在下个月底发放,可是我们一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没发。我辞职,老板说要等他找到人才给我结工资,如果一直招不到人就要三个月后才让走。我们的工资计算方法是1300/26天加班费是7.5一小时,每个月没上满208个小时就扣钱,这样合不合法?

民事相关
2013-03-30 09:22: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请记下曾永前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特殊案件可先办案后交费。
  • 不合法,加班费计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不合法。。
  • 不合法。关于拖欠工资,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关于加班费,没有给够,可主张支付未支付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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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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