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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现在要求离婚2个女儿会给他还是给我?我们999年底结婚的。到2000年9月生了一个女儿。后因为婆媳关系合不来,我就开始住娘家~我老公可以说是每个月给我们500到600的生活费用。到2001年8月我生了一个儿子,因为小孩子阴道下破裂,他家无法接受这个小孩子。就抛弃他。我的家人不忍心抛弃,说要自己养,他家人不同意,说这样的小孩子养着会给他家带来灾难,他家人天天骂我家不是人。我妈无法忍受就将小孩子送人,到2012年11月,我又生了一个女儿,在我生3个小孩子的时候,他家人都没有在医院照顾过 我。出院回到家,他家除了给我饭吃,偶尔帮我洗衣服外都没有帮助过小孩子洗澡或帮助我带过小孩子,小孩子从来都是我一个人带到现在,现在我带2个小孩子,从去年11月之前每个月都是给500到600这些钱都是刚刚只是够小孩子的奶粉钱和尿片的钱,吃的用的穿的都是我家里人出的。现在我们没有感情了,他想要2个女儿,但是我不同意,因为他家有一个神经病的姐姐,还带有2个女儿在他家读书,从去年11月到现在没有给过我和小孩子一 分钱。他家里人从来没有买过一样东西过我的女儿,衣服,鞋子都没有买过一次,做为爸爸他也不关心小孩子,不打电话问过小孩子,即使在家他也不愿意带小孩子。从小孩子出世到现在没有带小孩子出门去玩过一次。这样的情况。我想知道,小孩子会给他还是给我,小孩子的奶奶也不喜欢我的小孩子,除了骂小孩子,说小孩子是一个败家的东西,是一个吃坏米的东西,要不就是一个死小孩子。我不希望我的小孩子在他家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我要怎么样子才可以拥有2个小孩子的服养权呢?

其它综合
2013-03-29 14:48:0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孩子抚养权 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 可以要求。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与子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 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证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而且还要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对方每个月向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孩子在您身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以及您有能力抚养孩子才可以。建议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意见。
  • 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如需诉讼可电话咨询。
  • 您好!孩子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基本原则。具体要看谁的环境更适合孩子。
  •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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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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