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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后,房屋共有财产奶奶占50%,我父亲在内共四个子女加上奶奶 一共5人平分剩下的50%。现在奶奶想把属于她的60%百年后给我爸。以遗嘱的形式开书面证明具有法律效益么。公证处予以公正么。还是必须其他3个子女到场。如果继承的形式不可以的话,遗赠的形式可不可以。谢谢。

继承
2013-03-31 22: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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