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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8月份,有一个人,找我和她一起出资,开一个家具商场,她讲,她老公是开家具厂的,拿货便宜,趁我们还年轻,挣些钱。我先后投资15万元,商场都是她经营,我还介绍业务成功120万元,去年9月份她以亏本为名,我还有5万元,她不给我,还发信息到我手机里,让我再给她13万元,弥补她亏损的损失,我大概计算了一下,她没有亏,我的5万元,可不可以要回?我们之间没有签任何协议,我有汇款凭证,证明我的投资。

其它综合
2013-03-29 17: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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