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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1年因为挪用公款罪呗判处5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法院认定金额为8万7千元,并已归还单位,并于2002年重返原单位上班。现在单位通知原来还有一笔12400元欠款未归还,要扣发工资。请问现在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法律是否有依据?

其它综合
2013-04-03 17:35: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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