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并不是施工单位,而且也不符合招标条件,为什么要被要求参加施工单位招标呢?因为合同是和甲方签订,监理单位是否可以要求索赔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甲方有违约,则监理单位完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刚才说的同时招标是:这个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作为工程的两个标段,同时招标。
追问:合同专用条款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如何解决,通用条款在委托人责任中提及: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可是目前工程未开工,我公司能否索赔?如能,可索赔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