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电梯费和二次加压费也必须交吗?打算过两年再装修入住,没入住的房子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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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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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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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