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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于去年在娘家八月产下男宝。一直在娘家待产而后一直在娘家带小孩。男方是半入赘,就是男方父母女方父母都要照顾,女方只有一个姐姐已嫁,女方与男方结婚时,男方家里没有给女方父母一分钱,小孩生了后月子里女方父母照顾,男方也没出过资金,女方与其小孩经常生病也都是女方父母在照顾,男方曾与女方父亲说第一胎先给男方家,女方父亲未当面答应,女方与其父母都希望这个小孩上女方家户口,月子期间,女方与男方商量先上女方家户口,也好办好医保什么的,女方父母也说会帮忙照顾小孩,男方父亲已七十多岁母亲块六十,太年老,不放心给他们照看,在广西,而女方家在广东,男方也在广东打工,而男方死活不肯,甚至在小孩三十三天时要带着小孩去死,幸亏女方其父母及时阻止,找男方谈话,才阻止了,而后男方回去上班,总是很晚或是半夜打电话来,都是说户口,说女方父母的不是,总是说女方与其父母骗他,也不过问小孩过得如何,也不担心那么晚会不会吵着小孩睡,那段时间,女方备受折磨,白天带小孩已经很累,还要被男方这样责备,后来小孩五个多月时,女方偷偷把小孩上了女方家户口,由于跟男方协商一直没有结果,只好先上了户口,男方现在还不知,男方脾气太过暴躁,思想太过极端,每天都要喝酒,女方实在不敢告知他,而今,男方更是为了女方说离婚我要小孩而冲向厨房拿水果刀刺向自己脖子让女方刺下去,说刺下去他死了小孩就是女方的,如此疯狂之举,加上之前的种种,足以让女方彻底心死,男方甚至威胁女方,若不让他带小孩走就买抢杀了女方与其父母,还说什么他不好过大家都别想好过,如今女方只想尽快摆脱那种人,离婚的话可以获得抚养权吗?照现在的情况,男方是不愿协议离婚的,女方孩怎么办?当初结婚证是在男方户籍地广西领的,而女方是广东的,女方户口还未迁出还在广东,离婚的话可以在广东离吗?起诉的话是否也可以在广东?男方是86年的,小学文化,女方是91年的中学文化,女方父母愿意帮女方照顾小孩,女方现在已给小孩断奶一个月,女方获得抚养权可以吗?

其它
2013-03-27 20:24:2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和重大的事情,如要你确实决定离婚,可以为你提供如下建议参考。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如果你们双方都是深户,或者对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都可以在深圳起诉。
    第二,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第三,离婚赔偿。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诉讼中,主张该项赔偿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离婚起诉涉及到诉讼策略的制定、证据收集、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辩论程序,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建议还是寻求律师协助,尤其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适合扶养孩子的理由以及分割财产主张、损害赔偿主张,涉及到较为复杂的程序和环节。欢迎你来电详询。
  • 现在起诉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很大。因为在小孩两岁以内,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抚养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书离婚,小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是由女方扶养。
  • 男方在广东有居住证吗
  • 你好!如果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男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并且办理有居住证,则可以在深圳起诉。根据孩子的年龄,孩子判决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女方可依法要求抚养权。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女方可以在男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判给女方抚养,并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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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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