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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中午我骑二轮摩托车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大挂车撞倒,当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了,交警和急救车赶到现场,急救车把我接走在医院我头部做了两次手术,脚断了做了一次接骨手术还上了钢板固定,住院45天总医药费用12万左右,不包括一年后取钢板费用,手术后肇事方只交了55000元医药费,我自己交了6万多,我家人去交警大队找肇事方拿医药费,交警跟我家人说已经叫他们拿钱了,他们不肯给我们交警也没有强制叫他拿钱的权利,叫我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交警尽然说我占主要责任,说我跟别的车撞倒以后再撞到他车上的,我自己清楚根本不是交警说的那样,因为肇事方是一个运输车队跟交警关系很好,会不会包庇肇事方呢?当时也有监控看到那个挂车撞我,并没有我跟别人撞车的视频,交警就说我走反道,请问是这样的吗?我是不是要占主要责任呢?大挂车是正常行驶的,可是大挂车的刹车痕迹有17米,他是不是属于超速呢? 现在我已经出院了,事故责任书还没有送到我手上,交警说等3个人月后做伤残鉴定,叫我跟肇事方好好协商不行在上法院,搞的我好像还要求肇事方一样,肇事方的意思是说跟我谈叫保险公司出钱他自己不出钱,就是保险公司陪多少我就拿多少。请问我是不是要等到3个月后做伤残鉴定以后再说呢?如果不上法院的话保险公司能陪多少钱呢?是不是上法院能有多一点赔偿呢?

其它综合
2013-03-28 17: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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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