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1日承租人50岁上天台凉衣服,下楼不小心摔倒由三楼滚下二楼平台,后自行送院抢救治疗(没打110报警,没有打120救护),医院确定为重型颅脑损伤,(估计病人不行吧)当日在家属执意出院。至2012年12月26日出具死亡证明(具体什么时候死不知道,事后收到传票里的证据里有这张死亡证明),对方以出租房不符合建筑规范,楼梯不符要求为由提起诉讼,索赔房东60万。存在问题1、双方没签订租房合同,房东具有出租房屋资格,原告方伪造出租收据2、当时房东不知道出事,事后几天才知道,当时人家属没打110、120,死亡没法医鉴定,没110记录。3、2012年10月21日送医院抢救,家属执意出院,2012年12月26人出具的死亡证明,4、原告方老乡有人证,听到摔倒声音出来查看,公安没现场取证。5、事后原告请律师在楼梯间拍照,取证楼梯不符合要求,请问房东是否有责任,须赔偿。。。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 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应诉,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你方不承担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
如果房东不存在过错,就不用负责任.如果认为案件证据,案件事实存在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以保障你的利益,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如果房东不存在过错,就无需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应诉,以保障你的利益,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达不到也不能证明是楼梯原因造成。业主也不用负全责
-
你好,如果对方不能证明房东有过错,房东无需承担责任.
-
这位朋友您好,我已详细阅读了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工作经验和法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1、这样的话要看具体的起诉材料,房东一切规范则无责。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