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3岁,年前邻居(女儿女婿和岳母)与我的父亲因为口角起了争执,双方推搡了几下,我上前保护父亲把对方一个人的衣服撕破了,没有一点伤,110来了之后问需不需要上医院对方说不需要,但是几天后派出所把我叫去说对方上医院检查了身体有很多不适,甚至连冠心病都出来了,让我赔偿医药费和检查费。对方应该是托了关系找了人才会这样,说如果我不同意就要随时传唤我上派出所,要随叫随到,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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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联的病无需你承担费用。派出所不会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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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的,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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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