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协议离婚,已经两年半了,孩子跟了前夫,公同财产房屋一套给了前夫,本属于我的一半房产用于孩子至成年时的抚养费,我净身出户,离婚后前夫各种原因无法好好照顾孩子,离婚一年后孩子由我接过来独自抚养,他只交孩子学校所用的费用,没有给过我孩子的生活费,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我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想咨询下,可以对离婚时的公同财产房屋重新进行分割吗?我可以追讨这一年半来孩子的生活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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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议离婚时写明属于你的一半房产用于支付孩子 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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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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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财产已经不行了,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追问:您好,我是想问问,房子还可以在重新进行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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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可以主张,但已分割过的财产在不能主张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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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