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2007年认识,恋爱半年便怀孕,于2008年9月生下女儿!我是福建人,老公是重庆人!怀孕后就一起跟老公回重庆,当时由于年龄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没办证!2008年公公以老公的名义买了套2手房!之后嫌房子不好,卖了又重新买了套新房!因为跟老公小有吵架,公公防着我,第二套房子就以公婆的名义买下的!老公一直都是在公婆的安排下做事!家里是开压路机的!收入情况我一直不明确!如今同老公吵架后老公执意离婚,请问我们有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是在买了第二套房子后才办的证!而且不是老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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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的,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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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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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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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