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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下岗再就业的女性职工,原来的单位垮了,现在的新单位是按照我进单位的时间给我发工资和交社保,我现在的工资只有八百多元,我离退休也没有几年了,听说进入社保以后的工资是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为起点,再加上工龄工资等等,那这样算,我们下岗职工岂不是很不幸,请问,国家有这方面的文件没有?我们单位这种做法对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3-25 11:47: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